12级交职院(南校区)、12级民航学院:
现经学院研究决定,12级论文答辩采用随机抽取部分同学参加答辩的形式。具体通知如下:
1、在截至4月 17日完成定稿的同学,随机抽取部分同学参加首批答辩;
2、申请优秀论文的同学必须参加答辩,请于4月27日前向论文指导老师提出申请;
3、首批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见附件,具体安排如下:
(1)答辩时间:5月8日13:00开始,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;
(2)答辩地点:
工程系:安检第二实验楼147教室4,其余专业147教室1-3;
经管系:空乘空保航服实训中心306;商务航服实训中心401、402
4、截至4月17日前仍未定稿的同学必须参加答辩;此部分同学须于5月8日前完成定稿,参加第二批答辩,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;截止5月8日前仍未定稿的,则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资格。
教务处
2015年4月22日
首批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见附件: